定亲时候给了三万块钱的彩礼,但是我们两个并没有在一起同居,后来她有了别的男人之后,我想跟他分手,这种情况我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他需要把彩礼退给我吗?

黑龙江 - 伊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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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满足上述条件的,彩礼是可以返还的。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可以被认为是满足上述法律规定个第一条,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2020-11-26 08:0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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