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醉驾从重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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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八种醉驾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酒驾按其酒精含量可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最新的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是属于违法行为而醉酒驾驶是属于犯罪行为。饮酒驾驶,按照饮酒驾驶办案程序,会处以拘留并罚款、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揭阳律师。

2020-11-26 01:2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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