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是打工认识的,认识不到一年,两个人就在一起了,我跟他还回他老家摆过酒席。我也给他生了孩子,现在我们两个人不想在一起了。我们两个这种情况算不算是结过婚?属于无效婚姻的都有哪些情形?

西藏 - 日喀则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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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答疑法务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0-11-19 22:1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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