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前我借钱给我这个朋友的时候没有留下借条,但是当时有朋友拍了照片。现在对方不肯还钱给我,我可以以照片作为证据来诉讼吗?

新疆 - 昌吉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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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诉讼咨询

地区:新疆 - 昌吉

照片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否采纳需要法院进行核实。照片属于证据中书证的范畴。《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0-11-19 20:0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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