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离婚了,他们家有一个孩子现在还在上小学,他现在就怕孩子受到伤害,想把孩子带走,父母离婚后子女应当跟随哪一方生活是根据什么原则来决定的呢?

山东 - 枣庄 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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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维权顾问

地区:山东 - 枣庄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20-11-15 12:1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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