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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维权顾问
地区:新疆 - 昌吉
你好,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因此,你还是好好跟对方协商吧。但是,如果你交纳的是定金的话,则会有很大不同。
您有权追讨未付装修费。若装饰企业未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导致装修问题,您可要求重制图纸或解约并退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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