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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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哺乳期和别人发生了关系,我净身出户,会不会判离婚

黑龙江 - 齐齐哈尔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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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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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可以作为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同时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020-11-13 21:4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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