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后多久后才能立案

江苏 - 扬州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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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后的审理期限立案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

改变管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第八条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2020-11-08 09:0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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