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我现在已经去我们当地的民政局协议离婚了,我们之前协议离婚的时候约定我得到我们的孩子的抚养权,协议离婚更改孩子的姓须经过另一半的同意吗?

广东 - 东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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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更改孩子的姓须经过另一半的同意,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020-10-31 18:4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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