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有过婚史,在一年前与前妻离婚后孩子跟他一起生活,现在女方拒绝给孩子抚养费,他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吗?以前他们共同买的房子离婚时他放弃了分割权,现在还可以争取要回一半的产权吗?可以终止孩子的母亲探视孩子的权利吗?

湖北 - 十堰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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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十堰

第一,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你男友可起诉要求他前妻负担抚养费。第二,房产的问题,即使房产是你男友购买,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男友在协议中已经放弃了分割权,现在要求分割的可能性很小。另外,时间已经过了1年多,已经过了法律规定期限,因此,对财产问题,争取权益的可能性小。第三,关于探望权的问题,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020-10-31 01:2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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