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学昨天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受伤住了医院,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父母委托我帮忙,要其精神损害赔偿,误工费等,那么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不要赔偿范围的包括什么?需要出具什么证明才可以得到赔偿吗?

江苏 - 宿迁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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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2020-10-30 19:2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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