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同事把公司的保险柜撬开,把钱拿走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吗?

湖北 - 黄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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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法务

地区:湖北 - 黄石

偷东西的行为盗窃行为。盗窃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就构成盗窃罪,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020-10-30 18:1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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