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侵害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山东 - 临沂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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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调解法务

地区:山东 - 临沂

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其他障碍具体包括: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2.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诉讼期间中止
诉讼期间中止的效力:
时效期间中止的效力,在于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中止的原因消灭后,亦即权利人能够行使其请求权时,再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2020-10-28 08:2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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