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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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后果如何

河南 - 驻马店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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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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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伪造遗嘱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只有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才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因此,伪造遗嘱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还要对伪造情况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分析。


  (二)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看完上文对遗嘱部分无效情况的讲解之后,相信大家此时心里有数了吧。为了让遗嘱能够有效的执行,在立遗嘱的时候就应该避免出现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否则的话就不能按照死者的意愿来分配遗产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南充律师。

2020-10-27 08:1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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