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孩子放在学校里面读书,就是想要让学校把我的孩子给看好的,而且孩子还是未成年人,没有属于自己的处理能力,现在孩子在学校里面受到了伤害,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吗?

青海 - 西宁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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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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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规定,学校对校内学生事故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校外,如果学校有先行行为导致应当承担以外,其他的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是上放学途中,学校大门口附近事故,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是否有监管责任。一般来说,校园以外,放假期间,学校无责任。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2020-10-26 21:0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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