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非法狩猎罪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内容

山东 - 烟台 仲裁
1位律师回复

婚恋法律顾问

地区:山东 - 烟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7 法释〔2000〕37号)第六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0-10-24 17:42:1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烟台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徐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