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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法务团
地区:河南 - 驻马店
北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办材料的审查办法第十条 根据注册产品的不同,申办企业提交的产品性能自测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或产品批号、灭菌批号);(二)检测项目、标准要求、检测结果、结果判定;检验人员、审核人员签字等;(三)如需委托第三方检测,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各项检测结果均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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