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2、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3、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4、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变更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的侦查期限是不能够超过两个月的时间…...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如果是变更羁押期限的是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定中,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
刑事拘留后,羁押期限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是出现复杂性提升、侦查需求等合法原因,或者发现新犯罪事实等特…...
刑法变更羁押期限检察院社审查,我国对于羁押期限是有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没有提起诉讼的话,一…...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