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私家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现在发生了交通意外,他将路人撞伤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顺序是什么?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赔偿责任谁承担?法院按照什么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新疆 - 喀什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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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智囊团

地区:新疆 - 喀什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先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再由责任人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的,则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责任人和责任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赔偿,超过部门再由责任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2020-09-29 20:3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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