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丈夫结婚才两年,我的丈夫就对我丧失了新鲜感,想要和我离婚解除我们之间的夫妻关系,我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了,离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

黑龙江 - 大庆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盐城维权顾问

地区:黑龙江 - 大庆

离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   1、看是否是法定情形。  2、《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上述法条中的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且适用《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020-09-28 18:21:2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大庆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