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现在因为身体不好住院治疗,他把自己的遗产立了一份遗嘱,有我们兄弟三人继承,那么遗嘱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

新疆 - 伊犁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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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伊犁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2020-09-28 14:1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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