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是上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也下达了判决书,将孩子的抚养权给到了女方,但是男方不愿意让出孩子的抚养权,还带走了孩子,女方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书

广东 - 潮州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职场法律咨询

地区:广东 - 潮州

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因此,在一方拒绝执行时,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的处理自己的事务和利益,法院不宜干涉和介入。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并按协议遵照履行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即可以不按法院的生效判决强制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又反悔不按协议处理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2020-09-15 01:25:5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潮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