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了,去世前他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一直是我父亲在承担,我大伯一直没有尽过赡养老人的义务,现在爷爷去世了,他立了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我爸,我伯伯觉得不公平想告我们,请问这个财产继承的遗嘱到底生效吗

青海 - 海南州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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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辩护法务

地区:青海 - 海南州

如果老人生前订立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他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老人去世后可以根据约定履行。如果老人并未订立有效的协议,那么老人去世后其遗产发生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0-09-11 18:1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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