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法院没有判决之前夫妻关系存续,法律意义上仍然是夫妻,财产没有分割仍然夫妻共有,可以正常使用,申请保全的除外。
但是非正常使用、非生活必须或者大额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恶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诉讼权利。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2020-09-02 05:18: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