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昨天在一家商场里购买了一些化妆品,回家以后发现这些化妆品有质量问题,于是找商家退款却被拒绝,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向有关部门去投诉?

江苏 - 南京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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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法务团

地区:江苏 - 南京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2020-08-21 20:2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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