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开的小店超过了我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今天相关的行政机关就给予了我行政处罚的决定,可是他们当时并没有明确告知我处罚的事实和理由,那该处罚决定还能成立吗?

福建 - 宁德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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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谈判法务

地区:福建 - 宁德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2020-08-21 13:4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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