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被商家欺诈,作为自诉方需要举证。可我只知道我买房时,我不知道还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我没有问,卖方也不说他们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怎样才能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云南 - 德宏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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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2020-07-04 09:3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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