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湖北武汉的房子因为新建高速公路需要拆迁,关于国家对我的拆迁补偿问题,应该是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的呢?,如果国家给的补偿过少,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青海 - 海西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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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2020-07-04 08: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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