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是两年,现在才住了一年多一点,房东竟然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我不同意,所以我们之间发生了纠纷,这属于什么纠纷了?对方的行为是否违约?现在我跟房东要押金,我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呢?

内蒙古 - 通辽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过失医疗维权法务

地区:内蒙古 - 通辽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2、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0-06-27 20:31:2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通辽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北京土地房产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土地房产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