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学校外打架斗殴,但并没有造成身体伤害,先动手的一方已经给予了一定的金钱补偿并且赔礼道歉,被打的一方并没有什么事情,学校也调和了,如果事后被打一方再次索要赔偿,该怎么办?

贵州 - 铜仁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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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国家重视对未成年人在各方面的培养,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020-06-18 17:4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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