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时候像我朋友借了十万元钱,然后当时给我朋友转钱的时候不小心把银行卡的账号给输错了。但是现在我们要求这个陌生人转钱还给我,对方不承认,那么这个是不是属于不当得利呢?

新疆 - 和田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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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和田

我国法律对不当得利的界定,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四个因素同时具备:  
(一)一方获得利益;  
(二)他方受到损失;  
(三)取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不当得利应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生的孳息。就是说,作为利益受害方,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而作为获得利益方,有返还其不当得利的义务。

2020-06-09 03:2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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