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姐姐与她丈夫两个人吵架,吵架完之后他们两个人别分居了。分居之后,她丈夫借钱去治病,那么借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青海 - 海北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建工诉讼法务

地区:青海 - 海北

分居时借钱治病,在夫妻之间是属于各自的债务,一方主观上没有借款的想法,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对夫妻之所以应在离婚时就婚后发生的债务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究其原因在于这类债务往往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了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所需,所以才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一并清偿。

2020-06-07 23:06:0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海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