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我自己是有留有借条的,上面签名、日期、数额全部都是写清楚的,催款两次了他不还钱,然后后来就逃跑了,这样是否属于构成诈骗罪的范畴呢?

湖北 - 天门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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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法务

地区:湖北 - 天门

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5-22 01:5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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