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搬运公司上班,前不久在卸货时,由于集装箱坠落,导致腿部重伤。现在还在住院,因为受伤是公司组织的临时加班,不在上班期间,是否算工伤?

山东 - 临沂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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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谈判法务

地区:山东 - 临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05-19 01:2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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