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去年做生意亏了,管我借钱回本,我毫不犹豫给他借了5万元钱,当时他写了借条,有签字和按手印,但是现在到了约定还款日期对方非但不还钱,还逃跑联系不上了,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罪?

澳门 - 嘉模堂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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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5-15 01:5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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