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石景山区优选法务
地区:新疆 - 和田
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依据《民法总则》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