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以下步骤

湖北 - 宜昌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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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法务

地区:湖北 - 宜昌


1、在被征土地发布征地通告。
当某村的土地属于被征收的土地范围内,市、县级国土部门就会在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征地面积、范围、补偿方式、征地用途以及安置途径,使得村集体和村名对征地相关信息知情。
2、向村民征收意见。
3、进行地籍调查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
4、部门编制一书四方案上报等待审批。
5、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6、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
8、征地补偿方案的批准。
9、登记土地补偿。
10、实施补偿安置的方案。
总之,农村的村民们不能用拆迁城市房屋的那种眼光来看待拆迁宅基地上的这些自建房,简单一点说的话,对城市房屋价值的评估是比较严谨的一件事情,然而对农村自建房的评估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就算没有这个程序也不违法

2020-05-14 10:0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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