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是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东,手里的股权占比蛮大的,前不久,公司资金运转不畅,他便以公司股东名义借了一笔钱,说是用于公司资金周转,但实际上是自己花了,现在他准备把手里的股权转让了,这种会不会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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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0-05-10 19:1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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