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他名下有一个房子,但是他是在婚前购买的。我在北海的房子也是我婚前购买的。那么打算离婚的话,不知道这两套房子究竟是如何来分割的呢?他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我们两个名义贷款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债务?

吉林 - 辽源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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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诉讼法务

地区:吉林 - 辽源

他名下的房屋是婚前购买,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归他所有。你在北海的房屋也是婚前购买,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归你所有,但是因为婚后有还贷,还贷部分属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你须补偿他部分款项。婚房的所有权人是他,应该他直接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你们对于财产未做任何约定,所以对于债权人而言你们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以你们两个名义贷款与他一个人贷款,没有太大区别。如果离婚诉讼中你能证明男方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可以主张由他承担债务,在财产分割时进行相关的处理。

2020-05-09 00:4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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