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高管,最近公司财务上出了些问题,导致与其他公司之间产生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公司财务原本与我无关,我却因此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系统中,无法购买高铁票,该怎么处理?

山东 - 枣庄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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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枣庄

如果没有误会你是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系统中了,不但买不成高铁票,还有其他消费限制。如果真是因上述原因被限制的,如果有偿还能力,最好是履行相关判决,从系统移除,否则会给生活带领诸多不便。如果是误会到当地法院去具体咨询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0-05-08 03:4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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