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强制措施种类

北京 - 昌平区 诉讼管辖
1位律师回复

济宁谈判法务

地区:北京 - 昌平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种: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1、拘传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

2、训诫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3、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

4、罚款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5、拘留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除上述强制措施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处罚是需要根据不同的事件作出不同的处罚决定。轻者会被训诫重者可能会触犯刑法。法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自由的生活工作环境,但是这自由是相对的,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表达意见在要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

2020-05-07 19:08:3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昌平区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北京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