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立案侦查追诉期限

湖北 - 恩施 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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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务团

地区:湖北 - 恩施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0-05-06 14:4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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