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还有,我有疑惑,既然双方都同意离婚,直接去登记处离婚不就行了?为什么还会告到法庭?如果是因为刚开始只有一方同意离婚,在起诉之后双方都同意离婚后,那么,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的。因为在我国处理离婚诉讼,法庭会对你们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既然你们双方都不同意,那么,肯定调解不成,根据我国《婚姻法》,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具体条文如下,你也可以看一下《婚姻法》。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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