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外地旅游期间认识一名男子,两人相处之后感觉不错,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朋友辞去工作当全职太太,该男子做生意赚钱养家,谁知道今年生意失败欠下许多外债,如果夫妻二人离婚的话,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甘肃 - 临夏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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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法务团

地区:甘肃 - 临夏

这个是要区别对待的,还有是要经法院的判决来确认。一般来说如果男方所借的债务是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那么就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但如果男方所借的债务是用于个人的挥霍和使用,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来偿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0-04-16 09:5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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