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去年把我们村后山的一片土地转让给了一家农业公司,本来我们也和农业公司签了合同,合同上面也具体规定了一年要给我们多少钱,但是现在农业公司反悔了,那么像这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我们该如何应对才能保证我们村民的权益不被侵犯呢?

天津 - 津南区 土地承包
1位律师回复

保险索赔维权咨询

地区:天津 - 津南区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以仲裁为前置条件,实行或裁或审,二审终审的制度;仲裁机构受理后,法院不得同时受理,反之,法院受理后,仲裁机构也不得是时受理。仲裁机构受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能以仲裁机构为被告对象,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或裁或审,二审终审”的制度是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法院认为“必须先仲裁”的说法是错误的。

2020-04-14 06:51:1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津南区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