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和弟媳妇是媒人介绍后结婚的,婚后弟弟应女方父母要求,在城里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写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名字,结果现在俩口子感情不和闹离婚,弟媳妇要求分割房产但是不愿意承担未偿清的房贷,合适吗?

河南 - 商丘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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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 商丘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2020-04-11 00:5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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