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妻子结婚的时候,我们说在一起同居生活居住的房子是我贷款所购买的,而且写的是我的名字,并且婚后我和妻子共同还的贷款,但是好景不长我们双方发生了争吵并且要离婚。那么对于这处房产,分割的份额是怎样的?

浙江 - 杭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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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维权顾问

地区:浙江 - 杭州


1、房屋产权人只能登记为一人,其他的人是共有权人,和产权人共同享有房屋的产权。
2、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将妻子添加为共有权人,则妻子享有房屋的产权,如果不添加,则妻子只享有婚后还贷的贷款的1/2。
4、父母不享有婚后还贷的权益,享有的是整个房屋的权益。
5、添加为产权人,享有的权利为1/4,或者可以任意约定她可以享有的份额。

2020-04-02 18:3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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