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医疗事故,怎么去判断院方的责任呢?朋友在医院那里做手术,他们没有告知风险,现在人无法去正常呼吸,破坏了鼻子主要的器官,可以追究他们的医疗事故责任的吗?怎么去判断呢?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甘肃 - 庆阳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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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诉讼咨询

地区:甘肃 - 庆阳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2020-04-16 21:0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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