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债务人,借款人是我远方表亲,总共5万块钱,已经还了1万,剩了4万就是还不上,没有房子也没有车,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对于这个情况,借款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有规定吗?

黑龙江 - 牡丹江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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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答疑法务

地区:黑龙江 - 牡丹江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在一方无力承担还款义务时,只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合法借贷关系的话就是承担民事责任。但若是被定性为诈骗之类的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04-15 03:4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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