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煤厂工作,当时老板要求试用三个月,通过了再签书面劳动合同,结果现在干满试用期,老板却毫无理由的情况下辞退弟弟,但是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弟弟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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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除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0-03-30 18:0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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